叶城县积极拨付2017年国有农牧场国有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中央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地方农垦国有农牧场国有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新财综改[2017]27号文件,共下拨叶城县国有农牧场国有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中央补助资金70万元,收到资金后根据各场土地面积及时将此笔资金拨付至各国有农牧场,要求各国有农牧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权籍调查、勘测定界、登记申请、争议调处、信息化管理等国有农牧场国有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有关的费用支出。并要求各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