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叶城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喀什地区叶城县团结西路02号院
3、工程概要:项目总投资3亿元。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1716m2,总建筑面积为65467m2。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委托环评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
3、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
4、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示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不少于十天。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099000568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95996900
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