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叶城县恰尔巴格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叶城县恰尔巴格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叶城县恰尔巴格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
2、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新疆叶城县恰尔巴格镇。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居住区建设工程(含附属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含附属配套)、孵化区及仓储区建设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工程(含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等市政管线工程)、环卫设施。
4、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投资为151622.66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县恰尔巴格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叶城县恰尔巴格镇
联系人:吕佳平
联系电话:1520998369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2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1599917669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喀什地区环保局。
(2)喀什地区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3)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修改好的报告书报送喀什地区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喀什地区环保局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喀什地区环保局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喀什地区环保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3月2日起,到2017年3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叶城县恰尔巴格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