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叶城县巨昌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叶城县巨昌矿业有限公司叶城县吐祖拉玉石矿位于叶城县零公里3公里处,矿区面积约0.0935平方公里,矿区中心地里坐标为:东经77°29′34.72″;北纬36°42′36.83″。项目总投资380.88万元。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3740-3680米。年开采规模为20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县巨昌矿业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844900
联 系 人:李涛
联系电话:186090857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B座23层2302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周光涛
联系电话:13139692863
邮箱:28009704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环境监测、预测计算等方法分析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评价本工程与当地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工程建设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及可接受性,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并针对这些影响和风险提出减缓措施,为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公众参与贯穿于评价全过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存在什么问题?
3、您认为当地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环境保护对象?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公众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