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数据报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单位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各项数据报表管理,根据县委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报表流程。今后,各单位上报本单位业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时,内容涉及全县国计民生或对全县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必须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经各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后,报常务副县长、县长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重大问题必须向县委汇报。
二、加强合作共享。各部门要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和交流共享,团结合作,不得各自为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避免因职务高低和职级相等而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强化担当意识。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在机遇和挑战面前,最大程度的把握机遇,挑战自我,多做有利于叶城人民的事,全面发挥各族人民群众代言人、发言人的作用。
附件:1.叶城县 (单位)上报报表审批单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