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彩钢板建筑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7日4时许,位于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3号的喀什汇锦果业有限公司彩钢板库房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000余平方米,消防支队调集周边三个消防大队15辆车90人到场,联合政府、公安等力量处置5个多小时控制住火灾发展态势。8月11日,自治区刚刚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且恰逢自治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正在喀什开展督导检查,给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为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部署,预防和杜绝此类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彩钢板建筑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明电[201 7]73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彩钢板建筑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县所有使用聚氨酯泡沫(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全面排查整治工业园区企业的厂房、仓库,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房,快递、物流、仓储企业库房,加工车间、仓库,各单位、居民小区在楼顶或楼院内私自改扩建的各类彩钢板建筑,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彩钢板建筑等。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叶城县开展彩钢板建筑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阿地力·玉努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远健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崔文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 彬 (县委常委、副县长)
朱 端 (副县长)
阿布来提·木拉尼亚孜 (副县长)
李长海 (副县长)
阿力甫·孜明 (副县长)
成 员:刘进跃 (叶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经信委主任)
王俊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鱼尚东 (县住建局局长)
杜宏星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王 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田志全 (县民政局局长)
晋志刚 (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姜立志 (县卫生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
陈天善 (县计生委党组书记)
邱春鹏 (县规划局局长)
陈高峰 (县城市执法局书记)
黄永飞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 伟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场区)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伟同志兼任。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排查整治工作。收集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各行业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整改责任
第一整治组:
组 长:陈远健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俊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伟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快递、物流仓储库房、宾馆、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楼院进行排查整治。
第二整治组:
组 长:崔文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进跃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经信委主任)
负责对工业园区企业及分管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第三整治组:
组 长:张 彬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 铸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袁 媛 (县旅游局纪检组长)
负责对旅游场所和个体私营经济、邮政、各体系企业、各保险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分管单位的排查整治。
第四整治组:
组 长:朱 端 (副县长)
副组长:赵新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鱼尚东 (县住建局局长)
王海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邱春鹏 (县规划局局长)
陈高峰 (县城市执法局书记)
宋新忠 (国网疆南电力叶城供电公司经理)
负责住建系统、城市天燃气、市场、建筑施工工地、电力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及分管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对各类施工工地临时性建筑进行排查整治。规划、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城区(沿街商铺、城市公共区域)违章彩钢板建筑及各单位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
第五整治组:
组 长:阿布来提·木拉尼亚孜 (副县长)
副组长:马世江 (县农机局局长)
吐尔逊·买买提依力 (县林业局局长)
马永宏 (县水利局副局长)
阿不都热合曼·阿不力米提(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邱照元 (县安居办专职副主任)
林东君 (县粮食局局长)
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水利、安居富民、林业(木材行业)、粮食、供销系统及气象局等分管单位的排查整治。
第六整治组:
组 长:李长海 (副县长)
副组长:晋志刚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姜立志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田志全 (县民政局局长)
陈天善 (县卫计委党组书记)
刘海英 (县文体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负责教育系统、民政系统、文体广影系统、卫生系统、计生系统的排查整治。
第七整治组:
组 长:阿力甫·孜明 (副县长)
副组长:杜宏星 (县安监局局长)
黄永飞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 伟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分管单位的排查整治,对各整治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第八整治组:
组 长:马志新 (叶城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负责对叶城公路管理局管理范围内的排查整治。
第九整治组:
组 长:赵鹏飞 (叶城路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负责对叶城路政管理局管理范围内的排查整治。
第十整治组:
组 长:马树喜 (乌鲁木齐铁路局叶城火车站站长)
负责对管辖铁路路段及火车站内排查整治。
第十一整治组:
组 长:各乡镇(场区)长(主任)
负责对乡镇(场区)辖区范围内的村(社区)的排查整治。加强对辖区各类建设工地、矿山企业的排查,督促其整治。对不配合的单位企业及时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此次彩钢板建筑集中排查整
治工作是落实自治区、地区当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行业部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敢于刀口向内,坚决落实排查整治刚性措施,强力推动违章彩钢板建筑治理,切实做到排查发现一批火灾隐患、拆除治理一批彩钢板建筑,严惩一批违法行为人。排查整治决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的情况出现。各执法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成效。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排查整治工作要迅速展开,逐一对排查整治范围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凡是使用聚氨酯泡沫(苯板)作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一律实施查封或者关停,并在20日内采取拆除措施,如果确实无法拆除的,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并提请县政府进行督办。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坚持从严执法,强力推动彩钢板问题治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针对彩钢板建筑,在坚决不能住人的同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刚性措施: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夹抽查;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营业前必须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拆除。
(四)全面排查,不留隐患。各行业部门、单位务必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认真制定检查计划,逐一开展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对整改难度大,整改周期长的要列入政府或安全生产督办事项。明确督办部门和责任人,及时跟踪问效。后期,县人民政府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彩钢板建筑排查整治作为重要的督查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切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各行业部门、单位每月8日、18日、28日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彩钢板建筑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8609987985),刘伟(县公安消防大队,18099559511):
2017年8月24日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