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任字〔2015〕1号
干部任免通知 叶政任字〔2015〕1号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永宏同志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彭学勇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刘海英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主任科员;
杨建辉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吐尔洪·吐鲁甫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
王怀斌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崔路程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靖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科科长;
努尔艾力·托合提同志任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张志华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阿不力米提·吐尔逊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毕永亮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吾麦尔江·阿不来提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燕文朋同志任县林管站站长;
麦麦提江·阿布都热扎克同志任县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吐尔洪·达吾提同志任吐古其乡中学副校长(副科级)。
余振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崔路程同志不再担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靖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尹强同志不再担任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热合曼·沙依提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
努尔买买提·太外库力同志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同意其退休;
杨刚同志不再担任阿克塔什农场副场长职务;
撤销文慧同志林管站副站长职务。
以上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