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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发〔2016〕46号


关于印发《叶城县2016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叶城县2016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叶城县2016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喀什地区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势头,维护我县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宣传时间

    集中宣传月时间为2016年5月,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宣传工作,全面启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等形式宣传活动。5月18日为自治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层次高、影响大的宣传活动,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浩大声势,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同时,围绕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政策实施、重大信息发布、重要案件查办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态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的财务规划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

    (二)宣传和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加强金融和经济等领域相关基础知识的宣讲和教育,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和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合法投资和理财。

    (三)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群体开展重点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四)排查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主要包括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

    四、宣传方式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宣传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和通俗易懂的基本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与措施。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公交电视媒体,采取专题、专栏、刊登、播放公益广告、在线访谈、系统报道、案例说法等形式开展,推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建设,探索利用公共文化教育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二是在县城(镇)社区和街道、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开展咨询服务,播放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等。三是利用宣传车巡回广播、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手机短信等移动传媒宣传。四是举办防范非法集资法制展览和知识竞赛等。五是开展各种培训教育工作。针对相关企业和部分社会团体的有关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和讲解。六是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宣传。

    五、任务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电视、广播、叶城时报、叶城周刊、叶城零距离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二)人民银行开展金融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安排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三)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负责汇总近年来查处的各类非法集资案件、个案解析,为各成员单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提供素材。

    (四)工商局负责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等个体私营企业,利用横幅或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并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与清理。

    (五)交通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通过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媒体及各车站等户外媒体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六)喀格勒克镇党工委、东城区党工委、西城区党工委负责县城社区通过展板、悬挂横幅、向社区居民进行宣讲等方式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七)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各类市场内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八)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通信媒体负责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册、展板、手机短信等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九)火车站负责站台、候车大厅、售票窗口、安检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复杂严峻,案件高发频发,参与人数众多,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公众对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多,法律金融知识相对欠缺,辨别能力亟待增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推进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开展,充分运用各类媒介载体,大力开展面向公众、面向基层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攻势。

    (二)贴近群众,创新方式。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要求,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

    (三)注重效果,突出重点。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将法律政策与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机结合,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注重采取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等,全面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抓紧落实、按时完成宣传工作,并于6月2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叶城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英华

    联系电话:0998-7282042  15999306700

    电子邮箱:1556610141@qq.com

    附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标语口号

    附件: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标语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叶城。

    5、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6、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7、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8、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9、抑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0、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1、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1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3、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4、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5、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6、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7、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8、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

    19、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20、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

    21、非法集资,火药桶!勿碰!

    22、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3、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24、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25、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26、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7、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确保经济社会和谐!

    请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宣传标语口号,在本单位通过悬挂横幅或LED滚动播出的方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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