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发〔2017〕19号
关于调整叶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行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全县各部门、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上级党政和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阿地力·玉努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崔文生 (常务副县长)
成 员:阿布都克力木·阿布都热西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进跃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经信委主任)
廖祖富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电视台党支部书记)
王国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网信办主任)
孙 锦 (县委编办主任)
蔡东升 (县法院副院长)
刘 辉 (县公安局副政委)
缑建强 (县发改委主任)
努尔买买提·阿布来提 (县教育局局长)
阿塔吾拉·买买提 (县科技局局长)
田志全 (县民政局局长)
库都斯·巴拉提 (县司法局局长)
赵新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姜新生 (县环保局局长)
鱼尚东 (县住建局局长)
王海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瑞平 (县水利局局长)
依力亚尔·拜合提亚尔 (县农业局局长)
吐鲁洪·托合提 (县商务局局长)
阿不都克尤木·库地来提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阿里木江·克热米拉 (县卫生局局长)
梁宝堂 (县审计局局长)
申 军 (县地税局局长)
帕提古丽·阿不都热西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杨晓冬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艳 (县电子政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认真落实政策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