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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发〔2016〕33号


关于开展叶城县应急管理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地区应急管理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明电【2016105号)文件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各级应急管理资源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应急资源档案和信息台账,充分发挥各类物资、设备在处置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和效能,有力推动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十三五”规划建设和各级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应急管理资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县应急管理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等基本信息,为我县“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各乡镇(场区)、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应急处置装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指挥平台、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仓库等基本情况。

(二)普查内容(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落实,确保质量。开展应急管理资源普查,是应急管理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决策、精确指挥、快速保障、高效实施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科学安排,严密组织,重点抓好落实。

(二)加强沟通,防止偏差。在具体工作中,要与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核实有关数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防止出现工作偏差,不得漏报、谎报、虚报。对普查统计表未列或未明确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栏目统计并给予说明。

(三)按时完成,及时上报。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时完成普查工作,59日前将普查负责人和联络员情况(姓名、职务、联系方式)、512日前将普查结果按附表内容填写完毕后,经领导和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应急办(含电子版和纸质文件)。

联 系 人:张洪伟 联系电话:13779726139

电子邮箱:32089770@qq.com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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