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发〔2017〕61号
关于印发《叶城县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叶城县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叶城县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叶城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地区行署有关工作安排,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叶城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地力·玉努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崔文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阿力甫·孜明 (副县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场区)乡镇长(场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县安监局和消防大队人员为专干人员。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督导、实施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自治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全县要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和农村住宅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六加一”工作措施。其中,文化、教育、民政、卫生、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宗教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宾馆,体育场馆,客运车站候车室,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登记;公安部门负责对商场、市场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的排查登记;安监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登记;各乡镇(场区)综治维稳中心负责对群租房的排查登记;各乡镇(场区)、派出所、警务站结合网格化管理,负责对辖区“三合一”、老旧小区、农村住宅、群租房的排查登记。经排查的场所单位,要逐一填写《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建立《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台账》(附件2)和火灾隐患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情况登记表》、《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台账》每月25日报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登记工作。
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火灾高危单位等规模较大的高风险场所要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工作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要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结合实际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要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农村住宅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要贯彻落实《自治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安〔2017〕5号)、《叶城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县政府要组织电力、住建、公安、消防、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各行业部门要继续发动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积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二是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隐患问题,春节前完成“一栋一档”建立以及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要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落实消防日常管理职责。全国“两会”前,全县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进行集中曝光,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和自治区“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县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对重大火灾隐患、不放心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盯、巡、守、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分管消防领导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会同消防大队督促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全县90%的乡镇(场区)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各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新消联办〔2016〕10号),组织公安、综治、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全县100%的社区完成创建达标。乡镇(场区)要督促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消防楼院长熟悉楼院情况,做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街道、乡镇要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要组织居民清理楼道、阳台以及住宅周边堆放的可燃物,清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主要街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批次对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全要素的实战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县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要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费包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使用经费。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指小商铺、小饭店、小网吧、小歌厅、小宾馆、小休闲健身、小诊所、小教学、小生产加工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辖区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集中供养机构、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三)强化宣传提素质
1、抓好重要节点宣传教育。各乡镇(场区)、各行业部门要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投放公益海报,社区要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经常性宣传培训。全县要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要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消防宣传示范社区,推动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安装工作。县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高层建筑楼院长,以及重点单位、“九小场所”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轮训,确保在冬防期间全部培训一遍。
三、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重点场所、要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督促整改。乡镇(场区)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村民住宅逐一开展检查,着力解决楼道内堆放杂物,安全通道堵塞,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私拉乱接电线,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
(二)行业系统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对照《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附件5),全面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台账和隐患清单,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及时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坚决杜绝先天性隐患。
(三)公安局和消防大队工作职责。公安局和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各行业系统、街道乡镇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以及沿街门面店、群租房、“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同时,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针对本地、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定期研判调度,强化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地区行署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期。各乡镇(场区)、各部、单位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调度指挥,通过集中约谈、层级督办等措施,进一步严格标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层级督导,严格实施奖惩。县政府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摸清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确保安全。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场区)、部门,县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11月22日前报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消防大队);2017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彭岩 联系电话 :15609989601
附件:1.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情况登记表
2.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台账
3.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4.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
5.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6.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情况登记表 | ||||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 | ||||
单位(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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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x(州、市、地)xxx(区、市、县)xxx路xxx号 | |||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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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场所) |
所属行业部门 |
|||
安全出口数量(个) |
疏散楼梯数量(个) |
|||
是否建立 |
□是 □否 |
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 |
□是 □否 | |
单位(场所)性质 |
□人员密集 □易燃易爆 □“三合一” □群租房 □老旧住宅 □少数民族村寨 |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是否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 |
□是 □否 □95年6月16日前的工程 | ||
是否落实“六加一”措施 |
□是 □否 | |||
是否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 |
□是 □否 | |||
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 |||
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
填表说明(背面)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场所;
4.游艺、游乐等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单位(场所)生产经营规模”一栏填写:医院、寄宿制学校的床位数,宾馆的房间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面积,易燃易爆场所的储量,群租房的租住人数,老旧建筑的住户数等信息。
附件2
冬春火灾防控单位(场所)排查台账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地州 |
单位(场所)名称 |
地址 |
单位(场所)规模 |
单位(场所)性质 |
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管辖 |
发现隐患问题 |
备注 |
1、……(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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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单位(场所规模”一栏填写:医院、寄宿制学校的床位数,宾馆的房间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面积,易燃易爆场所的储量,群租房的居住人数,老旧建筑的住户数等信息。 2、“单位(场所)性质”一栏填写: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 3、“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管辖”一栏填写:人员密集场所填写文化、体育、交通运输、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旅游、宗教等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主管部门的填写“无”;易燃易爆场所填写安监部门,“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填写所属街道或乡镇名称。 4、隐患问题叙述简明,逐条罗列。 |
附件3
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商市场“以店代库”,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2.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3.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4.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三、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四、“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明火,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等问题。
五、群租房。重点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窗户设置铁栅栏,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等问题。
六、老旧住宅。重点整治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保护层脱落破损,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私拉乱接电线、缺少防排烟设施,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等问题。
七、九小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违规用火用电,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员工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不掌握等问题。
附件4
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
一、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各地要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摸清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辖区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及装备建设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意见。
二、编制实施消防专项规划。2017年12月底前,各地要完成《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消防规划编制、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要制定“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明确2018年度消防规划修编、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工作任务,并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费包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使用经费。
三、深化消防安全网格防控。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镇“网格化”巡控等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强微型消防站。各地要建强用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以及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站,保证建设质量,要落实自治区“安全惠民”工作要求,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特别是便民警务微型消防站的实战培训,发挥好“灭火、巡查、宣传”的“一站多能”作用,不断夯实城乡网格化火灾防控基础。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便民警务站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小型消防站建设。各地要按照“快速出动、打早灭小”原则和“建有质量、管有制度、训有规范、养有保障”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方案,依托便民警务站采取扩建车库的方式建站或“租、买、改、建”站房,以及托乡镇政府或街道维稳力量,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公点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等方式,在城市商业圈、重点街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不放心区域和消防站“空白点”区域,推动建立小型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配齐配强人员和车辆装备器材,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基本工作目标。
附件5
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各行业系统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在自治区政府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于2017年11月15日前制定下发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成立领导组织,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调度指挥。
二、组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以及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参考附件3),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逐级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彩钢板建筑情况。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灭火应急预案制订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专业训练、实战演练情况;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学生宿舍是否违规用火用电,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外窗是否设置防盗网;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经过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培训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走道是否被病床占用,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排查整治,重点查处建筑工地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住人情况;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展览馆、博物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交通部门组织开展长途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灭火应急预案制订和日常演练情况;宗教部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宗教活动消防安保、应急预案制订情况;文物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私自改造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旅游部门组织开展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应急预案制订情况,日常疏散演练、宣传培训情况;供销部门组织开展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大风天期间火灾防控措施、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电力部门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各行业系统检查情况每月25日前报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督促整改到位。对挂牌督办的属于本行业、本系统管辖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评,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对未按时销案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责任。
四、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措施。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工作,安监、环保、气象、供水、电力、燃气等部门要在各自专业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要指导所属单位和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完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积极参与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五、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完善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健全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培养消防管理“明白人”,扎实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卫计委、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联合开展达标验收,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消防教育宣传培训,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在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可邀请辖区消防大队授课),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制作一块消防常识宣传图版。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在各自领域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列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文化部门要督促指导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信息;人社部门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交通部门要在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机)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安监、卫生、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内容。通信管理、电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职责。
附件6
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项目 地区 |
政府召开会议(次) |
政府领导 带队检查(人次) |
重大火灾隐患(家) |
区域性火灾隐患(处) |
备注 | ||||
排查 确定 |
挂牌 督办 |
整改 销案 |
排查 确定 |
整改 消除 |
挂牌 督办 | ||||
备注:本表用于各县市填报,请于每月23日前报送,数据为自2017年11月至填报当日累计数。 |
今冬明春火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部门: 统计时间: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召开动员 部署会议 (次) |
局领导带队检查(人次) |
检查单位数(个) |
发现火灾隐患(处) |
督改火灾隐患(处) |
相关部门吊销证照(家) |
行业系统单位(家) |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单位(家) |
备注:本表用于地区各部门填报,请于每月23日前报送,数据为自2017年11月至填报当日累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