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任字〔2017〕9号
干部任免通知 叶政任字〔2017〕9号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彭学勇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同意其退休;
黄永飞同志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同意其退休;
毕宗学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同意其退休;
李丽君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副科级侦察员职务,同意其退休;
张永红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同意其退休。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