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讯(通讯员:冯秉璋)为防止“灯下黑”,叶城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以 “学转促”专项活动为契机,打好“组合拳”,强化检察干警纪律约束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组干部的履职能力。
“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条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书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组织学习通报形式,定期传达县委及上级通报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使党员领导干部心灵受到震撼,认识到身份不是“护身符”,如果违纪违法一样受到查处,从而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
“亮灯”查找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挺纪在前,严明纪律作风。建立日常检查制度,纪检组检查单位干部是否存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在岗等行为;是否存在对群众态度冷漠、吃拿卡要、公车私用等问题。严格考勤制度,监督干部履职尽责情况,防止干部空岗缺位。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作风问题及时提醒、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使干部防微杜渐。
“划线”严格规范。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工作制度,严抓工作落实,规范办案行为,防治无关人员私下打听案情,重要案件由主办人员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办案工作相对独立;对于需要核查的案件线索,实行“包案”制度,禁止相互打听、干涉,避免“跑风漏气”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