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优抚对象补助资金65万元
叶城讯(通讯员:朱晓红)为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人员各项生活待遇,根据喀地财社【2017】60号《关于拨付2017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叶城县财政局及时拨付民政部门2017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65万元。
此次下拨资金将主要用于我县伤残人员、“三红” “三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等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人员生活补助。
此资金的拨付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人员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人员的亲切关怀,财政局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放至优抚对象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