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财政局积极拨付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补助资金1149万元
根据喀地财社【2017】58号、59号文件精神,叶城县财政局及时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1149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补助资金107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补助资金73万元。此资金将全部用于我县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补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资金是国家医疗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为使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叶城县财政局将切实管好用好此资金,确保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